现今的社会是需要责任感的。身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都应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无关乎付出的多少,只在于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能力。
但是,社会上有一种舆论正在流行:利润最大化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社会是没有尽到责任的,非但如此,他们还抬高房价从中牟利,官商勾结坑害百姓。在这些舆论传播者的眼中,开发商成了和谐社会的破坏因素,成了“妖魔化”的象征。
而开发商又证据确凿地为自己叫屈:《胡润2006中国慈善榜》上前100名有47名都是从事房地产业的,而且还有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的善举都在默默无闻中进行并没有大肆宣扬。在中国只有房地产企业是慈善做得最好的,而且不被人理解,是媒体丑化了他们,对公众进行了误导。
对此,笔者对凌峻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左农先生进行了采访,以下,是他对如何衡量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看法。
事实上,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有社会责任,应该从这个企业“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其有没有做到“最应该做的事情”来入手,而不能简单地把为慈善事业捐了多少款当作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指标。因为慈善事业不是企业的“必修课”,不是构成社会责任的必然要素。
具体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我觉得,其社会责任感应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衡量:
一、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不行贿、不参与腐败活动;
二、生产出的房屋品质符合要求、不偷工减料,不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消费者不做空头承诺,言出必践;
三、依法纳税,不偷税漏税。
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三点,即使其没有从事慈善事业,那么,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反之,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点,那么,不管其捐了多少款做慈善事业,都不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虽然目前来说,这三点在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身上,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但是,并不排除有少量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行业内确实存在着一些对相关官员贿赂、参与腐败活动的现象。
不可否认,房地产行业确实存在着一些对有关部门领导行贿受贿、参与腐败活动的现象。但是,这并不是房地产行业的专利,其他任何行业都有类似的问题,这是社会机制和行政机制导致的,不是房地产企业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因此,不能因为房地产行业有了发展,获得了利润,就对其行业内出现其他行业同样会出现的问题投以异样的眼光,而应该客观公正的评价,查找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二、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未完全实现对消费者的承诺。
因为行业发展太快,产品比较抢手,处于卖方市场的地位,所以,有些开发商放松了对产品品质的要求,生产出了一些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在某些方面有违承诺的产品。
产品品质是企业的灵魂和生命,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最重要载体之一,它最能体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因此,这是最需要开发商思考和加强的一个方面。在这一方面,开发商没有任何借口可以推脱自身的责任。
同时,这也是整个行业应该着手解决、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严加监管的一个方面。只有各方面都切实有效地行动起来,彻底杜绝不合格的产品,房地产行业才能充分体现其社会责任感,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偷税漏税问题。
近几年国家加强了税收方面的管理,尤其是对房地产企业。虽然仍然存在着少量企业偷税漏税,但是,和其他行业比较而言,这个现象并不严重。不能因为少量企业的行为,而否定整体房地产行业的社会贡献。
而造成少量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之一,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呈现出滞后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少量房地产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找机会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是,总体来说,房地产行业为国家的税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城市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是整个行业做出的贡献,但是,行业的贡献离不开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最核心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强行业的监管。至于通过慈善事业体现社会责任感,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真正的慈善事业是成功企业、成功企业家在不计名利的情况下对社会的一种回报。但是,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条件和发展程度下,提出这样“纯慈善”的要求还为时过早。大多数的慈善捐赠事业都带有一定的功利性目的,希望通过慈善事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获取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回报。
因此,不能简单地因为某个企业做了慈善事业,就不管其有没有做到上述的三个层面,就认定其有社会责任感;也不能因为企业做到了以上三个层面,但是却没有从事慈善事业,就认定其没有社会责任感。这样界定,无疑是有失偏颇、欠缺公允和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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