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的核算提要: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方法(一)完全应计法1。定义:在房地产开发产品所有权已经转移(商品已交付),并满足下列特定条件时以确保收到款项时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房地产会计--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的核算
一、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标准:经营过程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并进行交易之后。考虑以下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要根据客户的资信程度.并以定金与售价的百分比作为参考,评价其在房地产上首次或继续投资的情况,二是要评价房地产企业对已售出的房产和地产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履约程度。因此,房地产销售中,当客户履约的意图已经十分明确,且房地产企业有能力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使客户不会因为卖方未尽义务而拒绝付款时,即确认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方法
(一)完全应计法
1。定义:在房地产开发产品所有权已经转移(商品已交付),并满足下列特定条件时以确保收到款项时,确认营业收入。
2。适用条件:
1)试用期满。
2)付款可靠。
3)应收账款收回的把握性强。
4)卖方应尽义务大部分完成。
(二)完工百分比法
1。定义:按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逐期确认营业收入。
2。适用条件:
1)开发项目尚未完工。
2)其他条件与完全应计法相同。
(三)分期收款法
1。定义:开发产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营业收入。
2。适用条件:
1)房地产的交易实际上已经完成。
2)因客户初期交款不足等原因而无法合理估计收款情况。
三、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核算的科目设置
1。"经营收入"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对外转让、销售和出租开发产品等取得的经营收入。按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等设置明细账。
2。"经营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按商品房销售成本、土地转让成本、配套设施销售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出租产品经营成本等设置明细账。
3。"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按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设置明细账。
4。"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等。该科目应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对应设置明细账。
四、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核算的账务处理:见教材
第四节 房地产出租的核算;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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