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地产培训做一个优秀房产经纪人的培训教程

做一个优秀房产经纪人的培训教程

浏览:6878次 /  时间: 01-04 21:46:0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培训

做一个优秀房产经纪人的培训教程提要:经纪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经纪范围内的商品或不熟悉的新商品,不可贸然承接,如果出现问题,不仅损害经纪人的信誉,而且影响整个行业的形象

源自房地产资料

  做一个优秀房产经纪人的培训教程

  一、关于房产经纪人

  (1)房产经纪的定义:房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2)房产经纪人活动范畴:即为接受房地产买卖(住房转让销售)即租赁业务,房地产代办产权服务(按揭、过户、更名),房地产抵押以及房地产的咨询和评估服务。

  (3)房产经纪人要遵循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房地产中介的职业道德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在房地产开发与产权交易过程中需要一系列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的发展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在房地产中介服务过程中,房地产中介人员从事中介活动不是靠资本,而是靠信誉,良好的信誉是房地产中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要获得良好的信誉,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知识外,还须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我国,由于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恢复只有很短的时间,房地产中介的从业人员对中介人员的职业性尚缺乏全面的认识,尚未普遍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而在国外比较发达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建立了相当的规模和信誉。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面临着国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有力竞争,因此中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必须通过规范行为,强调职业道德,来建立自己的信誉,迎接这一挑战。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信用是一切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对中介人员则更为重要。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的房地产信息应真实、准确。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掩饰租售房屋的优缺点,损害当事人负有同等的信用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对买卖双方的情况要作公正的介绍,不能为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也不能为了达成交易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在承接业务时,中介服务人员若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独立是对房地产估价的总要求。

  独立是要求房地产估价时不应受外界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客观是要求房地产估价时要尽可能地减少估价人员的主观意志对估价过程和估价结论的影响。房地产估价并非由估价人员主观地确定市场价格,而是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和结果。

  公正是要求房产经纪人在经纪活动当中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偏袒当事人的某一方,特别是不可有意无意地偏向委托方。

  (三)专业胜任能力要求

  中介人员要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除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要熟悉建筑、法律、税务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核准的范围内提供中介服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不得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担业务。

  二、对于力所不能及的委托,中介机构应拒绝接受

  房地产经纪人不承诺力所不能及的中介服务。

  经纪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经纪范围内的商品或不熟悉的新商品,不可贸然承接,如果出现问题,不仅损害经纪人的信誉,而且影响整个行业的形象。

  三、接受后续教育

  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的知识经济社会,新技术、新制度新问题大量涌现。中介服务人员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保持和发展专业技能,熟悉和掌握现行各种规定和标准。

  (四)对客户的责任

  一、依法收费的原则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索取、收授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能履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已收取的应予退回;部分履行的,减收中介服务费。因委托人过错造成的除外。

  二、忠实于委托人,为客户负责的原则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之前,必须查验保证房屋合法成交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及手续。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应保证质量合格。对于在建的期房,应当有开发商保证在房屋竣工后能取得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证书的承诺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从专业角度认定其承诺的可信度。

  三、保密的责任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由于受到客户委托,所以掌握着客户的大量材料


源自房地产资料

标签:房产经纪人  地产培训地产培训

《做一个优秀房产经纪人的培训教程》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