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新业主怎么办?提要:如果购买二手房,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一定要结清以前所欠的水、电、气、暖气费及物业费等,以防发生纠纷。支付购房款时可以预留一定数量的售房保证金
文章 来源 www.dichanshequ.com市民张先生近日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交了首付款后,才发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共2万多元。物业公司说先交清原房主的欠费,才能让张先生入住。而原房主则称自己曾与物业有纠纷,这笔钱用来赔偿她的损失了。
新房主 入住后发现原房主欠费
今年11月初,张先生通过房屋中介“二十一世纪不动产”,看中了位于朝阳区北苑家园的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主持下,张先生与原房主肖女士签订了买卖合同,付了房价总额7成的首付款。
“我是第一次买房,对于各项程序都不太清楚,根本没去考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张先生说。由于急于装修,张先生与原房主肖女士协商,先交割完物业,张先生拿到钥匙就装修房屋,剩下过户的事再慢慢办理。
在张先生去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时,才发现原房主欠了5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共计28000余元。
原房主 我与物业曾有纠纷
记者在张先生买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看到,原房主肖女士有义务结清已使用的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但是原房主肖女士并不打算如实缴纳所欠下的物业费和供暖费。
据肖女士介绍,2004年,因为客厅窗户的质量问题,窗户关不严,导致一场大雨把她家新装修的地板、墙面都泡了,估价损失约有2万元。“当时我跟物业协商解决,物业答应减免我两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约12000余元。”肖女士说,“当时还形成了书面的东西,但是现在找不到了。”
物业 我们只对房子不对人
“物业公司说他们只对房子不对人,如果房屋过户后,我就是业主,他们就向我催缴欠费。可是,我没义务替原来的房主还债啊!”张先生说。
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原房主的确与物业有过纠纷,听说当时物业公司提出赔偿减免2年的物业费,但是没有答应减免供暖费。
这位负责人说,几年来,物业公司的人已经换过好几拨了,当时的物业负责人已经不在这儿了,所以具体的细节她并不知情。在物业留存的档案资料里,确实找到了一份当时物业与肖女士签署的证明,上面只写着因大雨导致肖女士房屋受损的情况,但并没有写明具体的赔偿金额。基于这种情况,物业答应给肖女士减免一些费用,只要缴2万块钱就行了。
“现在肖女士已经将这套房子卖给了张先生,如果过户后,我们与肖女士就没有关系了,我们只能向新业主催缴欠费,对房不对人。”这位物业负责人说。
律师 物业应向原房主追缴欠费
物业公司向新业主追缴欠费合理吗?对于原业主的欠费问题,新业主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博融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
吕律师认为,对于肖女士作为业主期间拖欠的物业费,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张先生没有代其偿还的义务。对于物业公司认为“如果过户后,我们与肖女士就没有关系了”这一点,肖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除有特别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因肖女士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而失效,物业公司完全有权利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肖女士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如若肖女士拒绝结清全部费用,张先生可以诉诸法律。至于到了法庭上,肖女士认为其并不拖欠物业费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若没有相关证据,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另外,物业公司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合法权利人,没有权利限制肖女士将房屋交付给张先生。
提醒 买二手房留尾款以防万一
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记者在网上搜索得知,这类事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发生过。由于原房主拖欠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导致新房主不能顺利入住。
有的是原业主欠费数额比较少,新业主一般就自认倒霉了;有的欠费数额较大,新业主只好找有关部门协调,或者诉诸法律。
吕律师提醒市民,如果购买二手房,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一定要结清以前所欠的水、电、气、暖气费及物业费等,以防发生纠纷。支付购房款时可以预留一定数量的售房保证金,也就是尾款,等入住后确定没有“遗留问题”了,再把房款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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