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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税收项目-个人所得税

浏览:6364次 /  时间: 01-04 21:40:1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管知道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均实行20%的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减除一些合理的费用,如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减除800元,加上生活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等各种补贴,广州市的扣除额定为市区1260元,黄浦开发区1300元。
    2002年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629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11月7日财税字[1997]144号文规定:个人领取的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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