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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2004修订)

浏览:6656次 /  时间: 01-04 21:40:3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福建省
    (六)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经费支出
    (一) 办公、接待、会议及组织各项活动费用;
    (二) 编印书刊、信息资料、课题调研等费用;
    (三) 上交会费;
    (四) 购置设备及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劳动福利等开支;
    (五) 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的费用;
    第三十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经费支出及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做出决定并提出意见,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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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ichanshequ.com bsp;  第三十二条 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属本协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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