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的通知(2015)提要:强化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最新政策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浙江台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的通知(20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六化”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环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清理不合理的前置环节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出让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编报审批工作,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相关费用可列入土地出让成本。
二、优化服务环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中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容缺受理”。个人住房交易推行“三证联办”,财政(地税)、房管、国土资源相关窗口实行“一次告知、同步受理、分步办理、统一发证”,其中商品房转移登记立等可取、二手房交易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完善物业保修金交存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地(指物业保修金交存部门管辖范围)已有开发项目的,经该企业提出申请,并对新开发项目作出保修承诺,且提供同等价值的实物房源由房管部门进行销售限制后,可缓交物业保修金。
人防、气象、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三、激化二手市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房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房屋交易指导价,财政(地税)部门要及时调整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价格走势。各地要及时调整城镇基准地价,新基准地价实施前要加强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引导二手房交易。
四、强化金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最新政策,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尽快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信贷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要建立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企业的合作协调机制,及时化解风险,促进房地产项目顺利建设。建设、金融等管理部门和监管银行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五、深化供地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优化供应结构,做到有序供地。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者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县(市、区),要明显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并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调整方案,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要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建立交地跟踪服务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六、消化存量住房。城镇房屋征收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鼓励货币化安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要多渠道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房源,推行“以购(租)代建”,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给予个人购买普通自住房一定的财政补助。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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