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上海市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日期】2001.06.08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1.06.08
【正文】
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2000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同时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修订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上市协议 董事、监事承诺和备案 上市推荐人
第一节 股票上市协议
第二节 董事、监事承诺和备案
第三节 上市推荐人
第三章 股票上市的申请、审查与信息披露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节 配股或增发新股上市
第三节 派发股份股利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上市
第四节 公司职工股或内部职工股上市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
第六节 向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上市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六章 定期
附件下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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