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现实物业管理中,部分物业企业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有的企业自觉不自觉地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有的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尊重业主的意愿,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标准低,出了矛盾纠纷,首先不从自身上找原因;有的企业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来管理企业后,无故不按期退场,制造矛盾,这些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 权益,损害了行业的形象,破坏了小区(大厦)的和谐。。这些问题在创建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均值得我们很好思考,需要反思自问,我们究竟做得怎么样?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是否以统一的标准和态度面对各类业主的各种需求。
干物业管理这一行实际上也是学做人,真诚、坦诚、自信、有爱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契约合同准则去处理问题。通过善意的沟通和务实的态度支解决问题,是物业人应该具备的品德和能力。也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
3、政府各部门是和谐社区的引导
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中,政府各部门的作用,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为企业从事市场活动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明确各部门的自身职责和责任,做到依法行政。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改变观念,认真总结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过程,把握物业管理中的难点和重点,认真学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弄清法律关系,明确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物别要明确业主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责任。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行政组织,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协助基层政权做好居民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调解居民邻里矛盾,维护居民道德行为规范,创造良好的和谐社区人际关系。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并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各监督,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是社会各方的义务和责任,关键是各部门按其职责,同心协力。上下要同心协力,左右也要同心协力,根据其工作的不同侧重,在分歧中找到共同点,共创和谐,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多方努力共奏和谐曲,创建和谐社区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构建和谐社会从创建和谐社区做起》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