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费用收缴资料的保管。
4.7.1财务会计应于每月末将费用收缴资料汇总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4.7.2财务部主管经审核存有疑问应责令会计及时更正;如无疑问应将收费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8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4.9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原则上应达到98%,费用收缴的情况作为管理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缴费通知单》。
5.2《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
5.3《费用收缴明细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应收账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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