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管理程序、确保绿化养护工作质量得以严格控制。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绿化养护及摆花养护的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总经理或主管总助分别负责养护合同的审批及审核,分别负责支付分包养护款的复核。
3.2 部门经理负责养护合同的复核,养护工作的季度、年度巡检,支付分包养护款的复核。
3.3园林绿化工程师负责起草养护合同,养护工作的月度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作出具体整改意见,起草支付分包养护款的资金审批。
3.4各管理处清洁绿化主管负责本管理处辖区内养护工作的日、周检工作。
4.0 工作内容
4.1 公司承接养护业务或所承接物业管理中的养护业务,按公司的招投标程序确定养护分包商。
4.2 园林绿化工程师与分包商一同接管养护业务、物业管理中的养护业务,管理处清洁绿化主管一并参与接管。
4.3分包商安排专人进行养护工作,并按周填写物业管理中的养护记录每月统一交清洁绿化主管,按月填写其它养护工作记录,每半年统一交园林绿化工程师。
4.4清洁绿化主管每日巡查辖区内的养护、园林绿化工程每月巡查养护工作,部门经理每季度抽查养护工作。
5.0 工作流程图
承接养护——招(投)标确定分包商——接管——日常养护——检查——分包款支付。
6.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6.1 《养护检查表》
6.3 《养护整改通知书》
养护 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情况:
地点
项目
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草皮
长势是否良好
有无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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