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维修制度物业抢修服务工作规程(二)

物业抢修服务工作规程(二)

浏览:6360次 /  时间: 01-04 21:42:4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维修制度

物业抢修服务工作规程(二)提要: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工程主管不在场的情况下,分管其它工作的主管同样有权安排维修人员组织抢修

来源 自建筑施工 资料

  物业抢修服务工作规程(二)

  1、目的

  及时排除设备、设施的故障,消除不安全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3、内容

  3.1因设施、设备的故障,直接影响物业业户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的或因故障对业户可能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应列入抢修范围,并即时组织抢修。

  3.2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岗位值班员接到物业公共区域或业户房内抢修信息,应根据抢修项目的大小即时组织抢修。如因抢修需要,所有当值人员应服从临时抢修安排。

  3.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工程主管不在场的情况下,分管其它工作的主管同样有权安排维修人员组织抢修,同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工程主管到场处理。

  3.4物业设施、设备故障可能造成对业户或行人不安全因素的,应在现场设置围护栏及警示牌防止行人误入故障区域。

  3.5物业设施、设备故障直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的,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应礼貌的向业户解释;对即时无法修复的,应书面通告业户以便取得谅解。

  3.6设施设备抢修完成,工程主管应作全面检查,符合使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3.7项目抢修完成,工程主管应写书面情况报告,分析事件发生原因,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阅,重大抢修项目应上报公司总经理。


来源 自建筑施工 资料

标签:物业  维修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维修制度

《物业抢修服务工作规程(二)》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