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小区楼宇资料移交细则提要:参与建设该小区的设计,工程监理及所有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等单位的名称, 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新接小区楼宇资料移交细则
1.0适用范围:
公司新接小区物业接管移交。
2.0工作要求:
2.1资料移交
2.1.1小区验收合格签署接管文件后,工程部编制《楼宇资料移交清单》,根据清单清点移交资料。对于未移交的资料及时跟踪,确保资料移交完整。
2.1.2移交资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1.2.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E、业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建筑面积清单。
2.1.2.2政府验收合格资料:
A、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B、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C、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D、燃气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E、用电许可证;
F、供用电协议书;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I、电梯使用合格证;
J、电子防盗监控系统验收合格证书。
注: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2.2.2.3工程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2.1.2.4其它资料:
A、电梯使用合格证(原件);
B、用电协议书(原件);
C、用电许可证(原件);
D、用水申请审批表及月供水计划执行表(原件);
E、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原件);
F、燃气管道使用许可证(原件)。
G、参与建设该小区的设计,工程监理及所有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等单位的名称, 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H、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I、城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J、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复印件);
K、建筑、电气、给排水、空调、煤气、气体灭火系统等施工图(复印件);
L、机电设备单台说明书、调试、订购合同(复印件)。
2.2房屋、设备设施移交
2.2.1小区验收合格签署接管文件后,工程部根据小区的设备设施的情况编制《楼宇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移交清单》,根据清单清点移交的房屋钥匙、设备设施数量等。
2.3资料和实物移交完毕后,若无未移交部分,移交和接收双方签字认可,移交完毕。若有未移交的部门,由工程部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移交和接收双方签字认可,工程部按规定时间跟踪,确保移交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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