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的规定提要:对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要坚决改正;对使用的警车为走私、盗抢车辆的,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 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
文章来源 www.dichanshequ.com保安“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的规定
“七个一律”:
一是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的,一律由公安机关装备财务部 门收回;
二是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一律恢复原车外观,拆除并收缴警用标 志灯具、警报器;
三是对喷涂的警车外观制式、安装的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限期整改,不予整改的, 收回警车牌证;
四是对使用的警车为报废、拼装的,一律予以强制拆解、报废;
五是对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的,一律依法没收销毁;
六是对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一律责令纠正,限期追回;
七是对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要坚决改正;对使用的警车为走私、盗抢车辆的,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 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 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两个严禁”:
一是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的等交通违 法行为;
二是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对于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 职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保安“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的规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