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消防管理规定提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管中心负责人为物管中心防火负责人,设置相应数量的义务消防员
更多内容 源自 绿化物业项目消防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对消防安全的管理。
1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 防火"三级"安全检查规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总则
2.1.1物管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肥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消防法规进行。
2.1.2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2.1.3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临时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2.2消防组织
2.2.1物管中心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物管中心负责人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物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
2.2.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管中心负责人为物管中心防火负责人,设置相应数量的义务消防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
2.2.3消防组织的调整
2.2.3.1物管中心各部位防火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如发生人事调动或离职应及时调整补充,并备案以便核查。
2.3逐级防火责任制
2.3.1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a)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规,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经营服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b)负责消防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c)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
d)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e)发生火灾时负责指挥员工进行扑救,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2.3.2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及物管中心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将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管理的议事日程。
b)根据防火委员会的要求,监督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c)组织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d)定期对本部门及各岗位进行防火安全自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及时处理本部门的火情、火灾事故,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班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防火安全委员会。
e)指定本部门的责任范围内各区域的防火责任人。
2.3.3员工职责
a)认真学习公司/物管中心消防管理规定,遵守本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b)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设备,会扑救一般性初期火灾。
c)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
d)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2.3.4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a)模范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项消防制度,协助部门防火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防火工作。
b)努力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培训,做到知任务、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
c)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对火险隐患要积极整改并报安全管理部门。
2.3.5安全管理部门消防组织职责
a)协助防火安全委员会认真执行相关法规和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靠领导发动群众,做到全员防范。
b)健全各级消防组织,完善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各项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c)经常检查各部门、区域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和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情况,定期向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d)结合重大节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清除,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防火安全委员会解决。
e)协同各部门安排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演习及管理工作。
f)负责在管物业的所有灭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器材的良好状态。
g)一旦发生火灾,积极组织人员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2.4动用明火管理
2.4.1在管物业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2.4.3安全管理部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措施齐全后方可发
《物业项目消防管理规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