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商业地产购物广场卖场盘点制度

购物广场卖场盘点制度

浏览:6752次 /  时间: 01-04 22:06:17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商业地产

购物广场卖场盘点制度提要:核算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数据的录入,并打印出盘点差异表,交卖场实物负责人及采配相关采配助理出

文 章来源 房 地 产 (www.dichanshequ.com)

  购物广场卖场盘点制度

  一、财务部经理必须于每月27日前将盘点通知下发到各卖场。

  二、卖场接到通知后,核算员需于30日中午12:00前将盘点表打印完毕,发到柜台(仓库)实物负责人处。

  三、柜台所有单据必须在盘点当日17:30分前交单、录入。

  四、盘点表上不能出现红书,盘点时,实物负责人不得以白条作为实盘数字记入盘点表。否则,将处予实物负责人每笔20元的罚款。

  五、盘点各柜应进行人员分工,每个货区的盘点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且在填写盘点表后签字,

  六、卖场停止上货、销售时,盘点方可开始。

  七、盘点时,柜台(仓库)人员必须认真、仔细。不得虚盘、漏盘。否则,将对当事人处予每笔不低于5元的罚款。

  八、盘点次日12:00前,各柜(仓库)将签字后的盘点表,交到各卖场分管核算员处。

  九、核算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数据的录入,并打印出盘点差异表,交卖场实物负责人及采配相关采配助理出。

  十、卖场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异的核对,并到核算员处处理盘差。

  十一、盘点次月15日前,楼层经理根据核对无误的盘点结果,做出盘点报告上报店长审核后,将正常范围外的盘差赔款计划一同交至财务部。

  十二、以上事项,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处于每拖延一天50元的罚款。

  元的罚款。


文 章来源 房 地 产 (www.dichanshequ.com)

标签:暂无联系方式商业地产商业地产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