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就小于1.0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但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90cm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11)、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5.3.10的规定计算。
疏散宽度指示 表5.3.10
观众厅座位数(个)
耐火等级
宽度指示
(m)/百人
疏散部位
≤2500
≤1200
一、二级
三级
门和
走道
平坡地面
阶梯地面
0.65
0.7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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