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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地名管理的意见

浏览:6649次 /  时间: 01-04 22:05:4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江苏省

    通政发(2007)80号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推进地名命名(含更名,下同)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地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名管理的重要意义
    地名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地名命名反映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品位形象,影响城市的交通效率和管理水平。随着市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新、旧地名产生、更替速度空前,对地名管理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广大群众、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地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通市地名管理办法》(通政发(1998)15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2)1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的通知》(通政办发(2002)133号)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市区地名命名管理权限
    地名命名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的通知》(通政办发(2002)133号)规定的各类通用地名的命名标准进行地名命名,并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地名命名管理,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市区地名命名按以下规定权限审批:
    (一)新建主、次干道及其延伸段、大中型桥梁、广场等市政设施的命名,由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召集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专题讨论,组织地名专家进行论证,形成方案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政府行文。
    (二)市区住宅小区、大楼等建筑物的命名,由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核实资料并到实地勘察,对拟命名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行文。其中,对大型住宅区和特殊、重要的住宅区、建筑物等的命名,市地名

www.dichanshequ.com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行文。
    (三)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支路、乡镇道路、通村公路及村内主要道路、桥梁等的命名,由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受理、审核、组织论证,形成方案后报区政府(管委会)审批,由区政府(管委会)行文命名,并报市政府和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为避免在市区范围内出现地名重名现象,各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征求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工作前移,超前研究地名命名
    要在控制性详规编制中强化地名研究和管理工作,避免工程名称随意确定、地名命名时又简单沿用的现象。控制性详规编制中,规划道路、桥梁等市政交通设施,已有经批准的名称的,应当使用经批准的名称;尚无批准名称的,应使用规划暂用名。规划暂用名命名由规划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现状道路的规划延伸段不得直接标注被延伸的道路名称。控制性详规的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及时将规划编制信息告知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及时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并搞好地名的跟踪管理。

    四、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地名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功能,建立健全地名工作联席会议、专家研讨论证等制度,并积极推进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配合,在地名规划制定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命名等问题上,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同监管。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公安、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在给建设单位办理规划、建设、土地权属、房屋产权、户籍、邮政、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手续时,要认真查验其地名批准文件。对无地名批准文件的,在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地名申报手续的同时,通报同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踪督办。市、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放置在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供建设单位取用,并向建设单位作好有关解释、引导工作。
    (三)加强地名命名科学论证。要组织开展地名文化研究,注重地名命名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南通独特的自然地理特点、悠久历史文化和新兴港城风貌,提升地名命名的文化品位。对代表城市形象、社会影响较大的地名命名,地名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四)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载体,不断拓展地名服务领域,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市和县(市)、(来自:www.dichanshequ.com)区两级地名数据库;大力开展以地名网站、电子地图、触摸屏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的地名信息

www.dichanshequ.com 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
    (五)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民政、建设、公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确保所设置的地名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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