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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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农房建设抗灾技术导则、农房施工技术导则,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体系。要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建房知识和抗灾常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建房质量安全意识。(来自:www.dichanshequ.com)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技术力量支持农房建设,鼓励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进行农房设计,鼓励注册建造师以个人名义组织农房施工,鼓励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从事农房建设监理和技术咨询。有计划地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为广大农村建房户提供技术服务。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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