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上海市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

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

浏览:6950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上海市

    9、受让人凭出让合同,向计划、建设、规划等管理部门领取有关批准文件。

    10、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订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人、出让金额、出让地块使用条件等报市房地资源局备案,并将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格等有关信息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地块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公示。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拍卖方式进行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出让人或委托拍卖人(须由出让人与委托拍卖人签订委托合同)在拍卖前30日发布拍卖公告,明确拍卖的时间、地点、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以及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等相关事项。

    2、出让人按拍卖公告确定的勘察地块时间,接受有意受让土地使用权者勘察拟出让的地块,并负责接待咨询,解答疑问。

    3、竞买人在拍卖前提出竞买申请,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入场手续,并按规定支付保证金。

    4、出让人或委托拍卖人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在拍卖前,应给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发带编号的竞买标志牌,并宣布拍卖规划和注意事项。通过公开竞买,应价最高的竞买人获

www.dichanshequ.com 得出让地块的使用权。但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拍卖人应当终止拍卖。

    5、确定的最高应价人与出让人或者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定金。

    6、受让人凭出让合同,向计划、建设、规划等管理部门领取有关批准文件。

    7、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在签订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人、出让金额、出让地块使用条件等报市房地资源局备案,并将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格等有关信息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地块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公示。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初始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招标或拍卖成交价的30%缴纳。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向市房地资源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照《办法》的规定,向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本试行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资源局负责解释。

上一页  [1] [2] 


标签:使用权  上海市  上海市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上海市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