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2)
浏览:6806次 / 时间: 01-04 22:01:1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云南省
(—)市土地交易中心、买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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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成交时间、地点;
(四)买受人对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即时支付的承诺;
(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可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租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买受人按期付清地价款后,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领取有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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