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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浏览:6897次 /  时间: 01-04 22:08:0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贵州省

贵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提要:建设工地必须用硬质材料围场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围栏进出口通道应设置大门,大门醒目处应悬挂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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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部门。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实行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配合、安监机构监督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建设工地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工程开工前,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六条建设工地必须用硬质材料围场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围栏进出口通道应设置大门,大门醒目处应悬挂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人、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临主干道的大型建筑物还应

  悬挂建筑物透视图。

  第七条市政建设工程不能进行全路段围场封闭时,必须设置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八条临街建设工程必须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十条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十三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场所应当符合规范性砖木结构的要求,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十六条食堂的设置应当远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

  食堂应当采用砖木结构,禁止用油毡作屋面,墙面抹灰刷白,地面用水泥砂浆硬化,灶台贴釉面砖,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

  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宿舍应当尽量与施工区域分开,并采用砖木结构,墙面抹灰刷白,地面硬化处理,保证通风采光,保持整洁卫生。

  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每间宿舍居住不得超过3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第十八条建设工地应当设置厕所,蹲位与人数比为1:25--30。有条件的应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所卫生专人负责,定时清扫、清掏,保持清洁卫生。高层建筑物的作业区应有便溺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二十条建设工地应当设医务室或巡回医疗点,医护人员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及时向职工宣传有关知识。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提倡设立文化娱乐室及必要的沐浴室、更衣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三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二十四条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贵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市容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市内排水设施和河流。

  第二十六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应当设专人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二十八条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第二十九条建设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健全部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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