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河南省河南省气象条例

河南省气象条例

浏览:6872次 /  时间: 01-04 22:07: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河南省
    第二十五条  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实验,必须向当地空域管制部门履行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实验,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六章  气象行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通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促进气象事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气象业务服务活动,应当经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实施,执行国务院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统一的气象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进行气象探测所获得的原始资料必须在探测活动结束后九十日内移交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实施探测单位可使用该资料,但不得对外公布或转让。
 &

www.dichanshequ.com nbsp;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资料共享、共用的原则,与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机构交换有关气象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  气象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气象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检定。禁止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
    第二十九条  城镇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凡涉及气候条件的,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探测资料应当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查或者提供。
    第三十条  从事充气升空物进行气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确认技术资格。
    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规范,具体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监督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服务的前提下,根据用户需求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气象有偿服务的范围、项目、收费等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气象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装置的,强制安装,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二)拒不接受对防雷装置依法进行的定期检测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罚款;
    (三)专门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的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出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
    (二)依法应当办理的事项,不按照规定办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遭受破坏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1年7月1日起施

www.dichanshequ.com 行。

上一页  [1] [2] 


标签:河南省  气象  河南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河南省

《河南省气象条例》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