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浏览:6918次 /  时间: 01-04 22:08:0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湖南省
    第二十一条 受托银行接受市中心及各管理部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中心可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取消其委托承办资格;造成损失的,负连带经济责任或完全赔偿责任。
    (一)将应转入专户的资金延迟入账,转出专户的资金故意压票;
    (二)未按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
    (三)没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专户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
    (四)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不按时结息或所结利息收入、收回的贷款本息不按规定及时划入专户;
    (五)办理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及办理假委托贷款;
    (六)将贷款发错对象,或发放金额超过市中心批准额度;
    (七)不按约定配合市中心及各管理部追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局应加强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并负责及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相关情况。市财政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审核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个贷、增值收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二)违反规定擅自批准市中心及各管理部开设银行账户;
    (三)违反规定批准调整提取风险准备金比例;
    (四)擅自批准挪用或违反规定动用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财政管理、监督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不得违反规定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对批准挪用的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托银行及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按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市、县相关部门、单位间的网络互联,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的,除按该条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应限期追回违纪资金,有违法所得的,还应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

www.dichanshequ.com 七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的常规业务和其他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内容,按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标签:住房公积金  常德市  湖南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湖南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