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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装修单元巡查规定

浏览:6863次 /  时间: 01-04 22:07:4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保安管理

步行街装修单元巡查规定提要:装修单元装修内容是否与审批一致,施工人员办有出入证;施工人员是否在装修现场煮饭、住宿、应该有管理处证明;

来源自合同范文

  步行街装修单元巡查规定

  1   保安部在每周的星期五由早班领班根据物业部提供的"装修单元资料"对所有登记装修的单元检查一遍。

  1.1 检查装修许可证是否过期;

  1.2 检查装修内容是否与审批的一致;

  1.3 检查装修的防火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有否配备灭火器。

  2   巡逻队员每天负责装修单元内的巡检工作:

  2.1 检查装修单元要关门施工,将装修许可证挂于门外,保证室外卫生清洁;

  2.2 装修单元装修内容是否与审批一致,施工人员办有出入证;

  2.3 施工人员是否在装修现场煮饭、住宿、应该有管理处证明;

  2.4 装修单元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施工;

  2.5 装修防火工作是否做好,是否配备灭火器。

  3   对下列违章施工的行为马上停止施工并报领班处理:

  3.1 装修许可证已过期;

  3.2 施工内容与许可证审批内容不一致;

  3.3 无配备灭火器,单元易燃物品没集中存放,油漆工作时有吸烟等明火行为的。

  4   对下列情况要求装修单元整改:

  4.1 不挂施工许可证于门外的;

  4.2 单元门口的室外卫生不清洁的;

  4.3 不关门施工的和非施工时间工作的;

  4.4 装修垃圾积聚过多的。

  5   巡查装修单元后在记录本记录情况。


来源自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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