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业主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和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智能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智能(如空调、照明、安全监控、火警等自动控制系统)及布线系统(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布线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敬请广大业主(用户)遵守。
第一条 小区内的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均属业主的共有财产,本物业管理公司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维护智能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区内的智能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业主(住户)应自觉爱护小区内各项智能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有关设备,若发现损坏,可告知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和维修。
第三条 业主(用户)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设施、线路的使用费用。
第四条 业主(用户)对私用部位的智能设施施工,可任意选择施工单位,但必须报小区物业管理处备案,物业管理处负有相应的管理权利。
第五条 业主(住户)若损坏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需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
七、业主装修规定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管理,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小区的装修规定,敬请广大业主(用户)遵守。
第一条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应提前15天向物业小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水电线路布置图。
第二条 业主(用户)应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物业管理处在接到书面的装修方案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经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第三条 业主(用户)装修时禁止拆改房屋原有的主体结构部件,包括墙、柱、梁、楼板等部位。
第四条 业主(用户)不得私自封团阳台,改动门窗,以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第五条 业主(用户)不得在阳台上搭建水池,不得安装防盗网、雨蓬。
第六条 装修施工时,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
第七条 严禁将建筑垃圾倒入下水管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第八条 房间的空调器外机应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外观整齐、美观。空调出水必须接回阳台或室内。
第九条 装修施工时间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2
第十条 搬运装修材料,工具等不得使用载人电梯。
第十一条 装修施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胸前,并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第十二条 装修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短裤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高声使用放音设备(如录音机、收音机等)。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对不按照施工方案或不正当的施工行为予以制止,装修户应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 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造成公共设施或他人利益受损,装修户应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给予受损害者必要的赔偿。
房号:___号楼___单元___室
业主(签章): 海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业主临时公约》相关文章>>>